网约车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赔不赔?怎么赔?|短讯

2023-03-08 14:49:12 来源: 中新网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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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8日电(晋研)网约车作为新兴出行工具,与传统出租车在经营方式和管理规范上均存在差异。那么,当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失特别是车辆停运损失,车主能否向责任方主张赔偿,赔偿的标准又如何界定呢?近日,晋安法院审结了一起涉网约车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

案情简介:2022年7月10日21时35分左右,吴某某驾驶一辆李某某所有的新能源网约车,在沿晋安区福新中路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时与蔡某某驾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及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蔡某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无责任。当晚,李某某将车送往维修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当月27日,车辆维修完毕。双方一致认可该车因维修导致停止运营的时间按照17.5日确定。发生事故的公交车系某公交公司所有,蔡某某系该公司职员。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某为某公交公司职工,驾驶公共汽车系履行职务行为,其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本案小型新能源汽车系用于旅客运输业务,该车在交通事故受损后维修确实导致停运情况,李某某诉请赔偿相应停运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因李某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每日营运收入,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运营成本、运营能力、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因素,酌定以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平均工资109988元/年标准,认定该车停运损失为5273元,并判决某公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某某该停运损失。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经有关部门审批从事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属于法律规定的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此其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但需要提醒广大网约车和出租车经营者注意的是,由于交强险的保障性及填补性功能存在局限性,原则上对间接损失不予赔付,因此需要留意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中是否有关于停运损失赔偿的条款,若保险合同中未对此进行约定,则该部分损失由责任方进行赔偿。建议广大车主对日常营运收入进行记录留存,一旦发生类似纠纷,可作为确定停运损失金额的证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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