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项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任务迎来新进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具体操作办法。
何为原料用能?《通知》明确,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目前,在主要国家和联合国统计司、国际能源署、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开展能源消费统计中,均将“能源用能”和“非能源用能”区分统计。《通知》提出的原料用能概念,其定义相当于国际上通称的“非能源用能”。在具体范畴上,国内外也基本一致。
为何要开展这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利于科学客观反映相关产业能源利用实际情况,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
随着相关产业稳步发展,原料用能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原料用能消费量约3.46亿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
“原料用能关系到石化、化工、有色以及下游纺织、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一系列产业发展,在工业体系中的作用非常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符冠云说,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保障。
据了解,石化化工行业原料用能约占中国原料用能总量的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初步统计,去年中国石化化工行业能耗中,原料用能量占比约30%。“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石化化工行业总体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原料用能消费量也将随之增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李云鹏说,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利于保障企业稳定运营和安全生产。
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时强调,《通知》出台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项目,也不是为相关产业发展“敞开口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
“尽管原料用能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但决不应放松原料用能的节能提效工作。推动提升原料用能利用效率,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济成本,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从源头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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